文章导读:合血法 从血液的凝合程度鉴定血缘关系 在古代进行亲子鉴定的手段中,有的显得更为神奇。清纪晓岚《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》里所记的一则亲子鉴定案,便很有故事性。 山西有个......
“合血法”—从血液的凝合程度鉴定血缘关系
在古代进行亲子鉴定的手段中。有的显得更为神奇。清纪晓岚《阅微草堂笔记·槐西杂志一》里所记的一则亲子鉴定案。便很有“故事性”。
山西有个商人外出做生意。家产托弟弟照管。外出期间。他娶了个媳妇。生了一个儿子。十多年后。媳妇病故。商人遂带着儿子回到老家。商人的弟弟怕哥哥索讨家产。谎称这孩子是哥哥抱养的。不能继承父亲的家产。主审的县令遂在审理现场作亲子鉴定:将商人和他儿子的血。同时滴入清水中。父子俩的血很快凝合到了一起。县令鉴定结论很快出来:商人之子系其亲生子。
商人的弟弟不相信“滴血”这一套。回家后亲自试验。将自己和儿子的血滴入水中。却不相凝合。这一来。商人的弟弟找到了反驳的理由。诉称县令所用亲子鉴定手段没道理。结论不足为凭。
接下来更戏剧化了。乡人听说弟弟父子的血不凝合。便在背后议论儿子非其亲生。是其老婆与某人私通所孕。商人的弟弟见外面传得有鼻子有眼。遂起了疑心。追查起老婆和奸夫。结果真的查出了老婆让自己戴绿帽子的事实。
县令所用的亲子鉴定手段。在古代叫“合血法”。在亲情、常理均无法判决的情况下。便会“合血”。
合血法又叫“滴血法”。俗称“滴血亲”。其原理是:如果两人有血缘关系。将手同时刺破。血滴入清水中。血即合一。否则不合。
合血法最晚在东汉时即已在司法和民间亲子鉴定中使用。现代已发现。人类血型分A、B、AB、O等类型。利用血型确实可以部分实现亲子鉴定。可以说合血法是中国古代的“DNA鉴定技术”。尽管有些“原始”。但比欧美要早得多。不过。合血法也非完全科学。事实上。任何人的血滴到一起。不久即凝合为一。其实。古人也已认识这一问题。清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编著的《福惠全书》中即称:“滴血之事。未可尽信”。纪晓岚记述此故事时亦称“官故愦愦”。直指其昏庸糊涂。
人们对亲子鉴定的要求,可以追溯到古代。
早在1000多年前,我国宋代法医学家宋慈所着《洗冤集录》中,就有关于子女认领父母遗骨的记载,认为子女血滴在父母骸骨上,如“血沁入骨”,则为其父母;“血不入骨”则无血缘关系。如今
来看,这样的认亲不但不会洗冤,反而更会造成冤假错案。
血型鉴定法:只能排除,难以肯定
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亲子鉴定。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。当时的鉴定方法主要依靠验血型。但血型鉴定有其先天不足。因为。常用的ABO血型只有A、B、O和AB型。最多5人就会出现重复。因此。只
能得出排除的结论。而不能得出肯定的结论。再说。血型鉴定材料是蛋白质。而蛋白质容易变质;且对鉴定材料要求较高。取量样又多。如果当事人一方已死亡。就难以取材。